汝城法院:執行護正義 司法解民憂
2025-04-24 15:42:1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建軍 | 作者:吳易洋 | 點擊量:10376
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吳易洋
“感謝法官幫我追回欠款,你們法官與我們人民群眾真的是心連心,現在我的心終于落地了!”近日,申請執行人朱某斤將一面繡有“辦事用心效率高,為民解憂情意深”的錦旗送到汝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,感謝執行法官歷時兩年的不懈努力,成功將拖欠的借款及利息80余萬元執行到位。
該案系一起借款合同糾紛,被告歐某才在判決后,未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義務,朱某斤遂向汝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汝城法院立案執行后,向歐某才發出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,責令被執行人歐某才申報財產,歐某才向法院提供了其在某村委會承包通村公路的施工合同,經執行法官調查核實,查明該通村公路項目債務復雜,工程款尚未結算,資金也未撥付,無法采取執行措施。另多次調查歐某才名下其他財產,也未發現有財產可供執行,案件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。
案件雖結,但執行法官并未停下手中的工作,在院領導的支持下,執行法官先后數次到當地黨委政府、村委會協調該筆工程款的撥付事宜,并督促被執行人歐某才主動提交結算資料;功夫不負有心人,終于在2024年春節前兩天執行法官收到撥付部分工程款的財產線索,并成功凍結了該筆工程款。
由于某村委與被執行人歐某才之間關于項目工程尾款尚有爭議,導致無法對已凍結工程款采取強制措施,為此,承辦該案的執行法官一邊跟當地黨委政府、村委會積極協調溝通,一邊與當事人雙方耐心解釋相關法律規定;最終形成了擱置工程尾款爭議,優先協助法院執行的方案,欠付的本金及利息80余萬元全額執行到位,本案得以執行完畢。
責編:劉建軍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